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是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备用集中式集中电源装置。集中电源可以为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供电,保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正常工作。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要用于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
GB50016-20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20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51309-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功能
联动报警功能
应急照明控制器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发生火灾时,自动接收火灾报警系统的信息,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显示屏指示报警地点,记录报警时间,声音报警将一直保持,直至点击“消音”按 钮实现消音。
系统监控功能
应急照明控制器可对系统内部的组件工作状态进行24小时监控,实时检测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包括集中电源、灯具。
故障报警功能
当系统组件之间的通讯线或电源线发生短路、断路故障时,应急照明控制器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在显示屏上指示故障发生时间、故障设备、故障类型以及故障区域。
自检功能
自动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中状态指示灯、显示屏、喇叭、打印机是否正常。自检功能分为常规自检、月检和年检,定期检查电路故障,消除安全隐患。常规自检方式为指示灯闪亮、显示器、音响器 件发声;月检方式为上电48h后,每隔30天应急工作30~180秒;年检方式为每年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
备电功能
内置备用电源,主电源供电不足时,备电源自动切换,切换过程中系统保持平稳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可靠运行,且备用电源至少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3h。
记录存储与查询功能
当系统发生应急启动、故障等事件时,应急照明控制器能自动记录事件类型,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区域以及事件的详细信息,可在日志记录中自定义查询日期及范围,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存储事件记录超过10000条。
导光流功能
应急照明控制器可通过软件界面设置灯具顺序闪亮的频率,2~32Hz可设。
权限控制功能
为系统的安全运行,操作权限分为“管理员级别”、“操作员级别”和“值班员级别”三个级别,不同级别的操作员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日常用户级:实时状态监视及操作、事件记录查询、监控模块远程复位;监控操作级:实时状态监视及操作、事件记录查询、监控模块远程复位、设备自检;系统管理级:实时状态监视、事件记录查询、终端远程复位、设备自检,应急照明控制器系统参数查询、应急照明控制器各模块单独检测、普通用户添加与删除。
集中照明集中电源安装场所
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防火分区内的配电间或竖井内,设置环境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